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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Dec 12, 2023 4:20:48 GMT -5
在亚利桑那州,一些备受瞩目的案件已被推翻或正在因检察官不当行为而受到质疑。当被告的正当程序权利,包括公平审判的权利,因检察官的不当行为而受到侵犯时,上诉法院可以考虑将案件发回重审,甚至完全驳回案件。尽管没有编纂的或其他正式的构成检方不当行为的不当行为清单,但以下项目是上诉法院在推翻刑事定罪时最常注意到的事项 过多的引导性问题 根据证据规则,检察官通常不得向自己的证人提出引导性问题(暗示答案的问题)。太多的引导性问题可能需要进行新的试验。反复提出引导性问题可能构成有偏见的违规行为,从而导致被告的定罪被推翻或发回重审。 假装代表受害者或成为受害者的十字军战士 这样做是不恰当的,因为它误导了陪审团,旨在鼓励陪审团凭情感来决定案件,而无视法庭的指示。此外,在亚利桑那州和大多数其他州,受害者有权聘请自己选择的个人律师并由其代表。这不是检察官的工作。 煽动陪审团对被告的热情、偏见或恐惧 “棍棒和石头”版本:检察官称呼被告当事人的名字,例如“怪物”、“污秽”、“魔鬼的转世”或“精神病患者”,或者将他或她比作萨达姆·侯赛因。诸如此类的参考文献不恰当地引起了陪审团的热情 特殊数据 和恐惧。 “可怕的照片”版本。在这里,检察官提供照片或其他具有煽动激情或激怒陪审团性质的证据。根据规则,如果照片没有倾向证明或反驳案件中的有争议的问题,那么它们除了煽动性之外没有什么用处或目的,并且通常是不可接受的。 “吓唬陪审员”版本。诉诸陪审员的恐惧是不恰当的。例如,辩称如果被告因精神错乱而被无罪释放,他将能够在未来实施谋杀,或恳求陪审团拒绝精神错乱辩护,不要做出允许被告再次杀人的裁决。 凭证 法律明确规定,检察官对被告人的罪名发表个人意见是不适当的。同样,检察官对一个人的真实性发表评论和/或征求证人的意见也是不合适的,即使是间接进行的。这包括通过专家证人获取证词或以其他方式要求一名证人对另一名证人的可信度发表评论。最后,检察官建议未向陪审团提供的信息支持证人的证词是不恰当的。告诉陪审员他们不会看到证据可能属于不当行为。 误述事实或法律 虚假陈述事实是不恰当的。至少有一家法院将这种严重违反律师职责的行为描述为严重伤害,“不仅对被告,而且对刑事司法系统”。对法律的错误陈述同样危险,但通常不被认为具有破坏性,因为法官通常会告知陪审团在审议时应遵循的法律。 评论被告行使宪法权利 检察官对被告的沉默、援引保持沉默的权利或在被告被米兰化后与律师交谈后保持沉默的愿望或被告拒绝同意搜查的事实发表评论是不适当的。检察官对被告寻求、联系或聘请律师的情况发表评论也是不恰当的。检方对被告聘请律师的评论是一个错误,可能需要重新审判。对被告选择不出庭作证的行为发表评论,或发表对被告作证施加压力的言论,也被视为严重不当行为。 未能披露无罪证据 检察官不披露无罪证据(倾向于表明被告无罪的信息)是不适当的。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宪法保障被告获得此类证据。如果被告表明缺乏有利的证据会损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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